离庸闻言,脸上的笑意更深了:“好的呀,县令大人真是个有趣的人,早知道汤溪新来的县令大人这般有趣,离庸定早来拜会了。”
此时,燕赤霞也从屋檐上跳了下来,程晋看到他眼中都是红血丝,可见这几日休息得并不好,便道:“燕道长你快去歇一歇吧,这里交给本官处理就行。”
燕赤霞皱了皱眉,这妖脾性古怪,虽然未作大恶,但修为了得,若是……不过他迟疑片刻,看到程晋眼中的坚定,便收了桃木剑往后院去了。
不眠不休追了数日,他确实有些力竭了。
“咦?这道士居然这般听你话,什么时候衙门也配了道士了?”
对于这种戏特别多的人,程晋的做法就是不给人演戏的舞台,他往厅内一指,道:“公子请。”
“好说好说。”红衣男子折扇一收,便率先走了进去。
待坐定后,红衣男子作了自我介绍:“在下离庸,是这竹妖陶醉的朋友,大人不妨猜猜我是什么妖啊?”
陶醉终于忍不住低声道:“离庸,你收敛点。”
离庸闻言,倒也不在开口说话,反是眨了眨带着潋滟山色的眼眸,用眼神说话。
程晋轻轻咳了咳,道:“离公子,你是什么妖并不重要,先开说说你与那王家兄弟的关系吧。”
离庸有些无聊地倚在桌子上,拨弄着手里的折扇:“能有什么关系?不就是我早几年埋了些金条在他家那地方,谁知道那地方几年后还能有人造房子,最近我新结识了一个酒友,是个同大人一般的爽利人,我看他家贫,便想送他点银钱度日。谁知道啊,我那么大十根金条,居然就不见了,这事儿搁您身上,您不急吗?”
“……离公子,你是说相声出身吗?”程晋忍无可忍,终于还是没压抑住自己的吐槽。
离庸大概觉得说相声不符合他清风朗月的外表,终于还算简单地叙述了一遍最近他干的事情。大概来讲,就是他发现王家兄弟侵占他的个人财产,他怒而“小惩大诫”一番,将金条要回来后,就把人原放回去了。
“你们衙门这位道长啊,手下也忒黑,我本就没做什么,他还追着我打,这都几天几夜了,我都皮肤都被冬日这风吹皴了。”
程晋望向离庸:“放回去了?”
“没错,不信你问那道士,全胳膊全腿,一样没少。”
这事可信度还算高,毕竟若真有妖伤了人,燕赤霞不会这般轻松离开,只不过:“你说那十根金条是你的,可有什么凭证?”
离庸:……这个县令,套路有点多啊。
“那大人,想我怎么证明啊?只要大人开口,我是什么都愿意的。”离庸说完,眼睛斜觑了一眼旁边的陶醉,又道,“陶兄,你说对不对啊?”
第42章明悟【二更】还是个孩子。
世人多拘泥于繁文缛节,这也有辱斯文,那也伤风败俗,可归根结底,天道都没规定这些条条框框,反是凡人自己把自己框住了,离庸就最喜欢看正经人变脸,他能跟陶醉相识,初识也是把对方认成了凡人书生。
谁知道呢,这竹妖伪装竟这般好,不过这妖虽是妖,面皮却薄得很,至少比这汤溪县令薄多了。
“简单,你当真什么都愿意?”
离庸点头:“自然,大人秉公执法,在下当然配合到底。”
程晋相当正经地开口:“那你就让金条开口,为你佐证它的主人是你叭。”说完,还一副“你看,本官从不为难妖”的模样。
离庸:……淦。
询问完案情,程晋就去工作,顺便等燕赤霞醒来再对一遍,又让祝文书下地府找王父上阳间托梦,等晚些时候王父托梦的消息传来,这金条案就算是结了。
只不过这案有个案后综合征遗留了下来,那就是不知名妖离庸赖在了府衙,还美其名曰等十根金条成精为他辩护。
“你不是新交了一个酒友,这样一直呆在这里,不好吧?”
离庸却已然被小阿从的厨艺征服,大有一副要将人抢走的架势:“不要,陶醉,这可是你说的,君子之交淡如水,十天半个月没见,不打紧的。”
陶醉也无法,也不再劝,反而是有些感叹道:“你还是这般洒脱。”
“你也还是这般多思。”离庸反唇一击,却也点到为止,“哦对了,你那情妹妹最近怎么样,上次见你俩可从不分开的呀。”
陶醉颇有些无奈的再度解释道:“花姑子不是我情妹妹,你这样坏她名声的。”
“什么名声不名声,咱们妖怪什么时候也兴这个了?喜欢就是喜欢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,你这人这么拧巴,活该到现在还是单身。”
“你不也是一样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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